华宸●祥云飞龙1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次受益人大会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华宸•祥云飞龙1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或“该信托计划”)成立于2015年4月30日。根据《华宸•祥云飞龙1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第五条规定,中间级和劣后级最长期限 36 个月,优先级全部退出后,中间级和劣后级可提前结束。该信托计划优先级已全部结束,中间级和劣后级信托计划于2018年4月30日到期。
目标公司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后采用协议价格方式转让,流动性较差,股票价格达不到预期。中间级和劣后级信托计划是否要随之做出相应调整,应召开受益人大会审议决定。
根据《华宸•祥云飞龙1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我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向委托人/受益人发出“关于召开华宸•祥云飞龙1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次受益人大会公告”,决定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第二次受益人大会,受益人大会的内容为审议《中间级和劣后级信托计划期限延期方案》。
截止2018年11月1日所有《受益人大会表决意见》全部收回。该信托计划委托人/受益人共计9人,全部同意该信托计划延期,延期期限不超过24个月,自2018年4月30日至2020年4月30日。
特此公告